今天是:

通知公告

学院文件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学院文件 >> 正文

关于重申严格执行教育部 就业工作“四不准”“三不得”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0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应届毕业生: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监测工作的通知》(教就业厅函〔2024〕11号)要求,为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和学院就业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四不准”“三不得”就业工作要求再次发布,请各二级学院和个人严格遵守教育部就业工作“四不准”“三不得”要求。

一、“四不准”: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二、“三不得”:不得不切实际向高校和学院提去向落实率具体指标;不得层层加码向辅导员摊派就业任务;不得将单一的去向落实率指标与就业工作人员或者辅导员的绩效考核、评优等挂钩。

学院建立监督举报机制,畅通举报通道,请广大师生进行监督,如发现有违反“四不准”“三不得”工作要求的,第一时间向招生就业处反映。

联系人:何老师   李老师

举报电话:0595-22487775

邮箱:qzjmxyzsb@163.com


招生就业处

2024年6月1日

Baidu
acc米兰体育